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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从业者在公知常识上要慎言是非

sz1961sy 发表于 2014/4/26 12:54: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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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从业者在公知常识上要慎言是非

2014-04-26 09:51 来源:光明网  我有话说10人参与

  最近三周,有三件焦点事件均来自媒体从业者的评述推理逻辑:

  第一件事是发生4月9日深夜开始,某都市报首席记者韩先生《我为何曝光红十字会副会长特权登机》一文在百度百家、微博、微信及部分新闻网站上疯传,跟着是一些商业门口网站所述的一件涉及和中国红十字会赵白鸽常务副会长事:韩某用了十分肯定的语气“这个事件的是非非常清楚,我不想再展开论述。想说的是,每个人都有追求特权的冲动,包括我那个朋友,也希望能在晚点2分钟时,被法外施恩。在赵白鸽享受礼遇之后,她也想要搭便车。愤怒更多来自不平等,即彼享特权,我何不能?”韩先生以争取航空公平服务的正义感,为自己的一位女同事(据了解,当事人也是某都市报记者)出了一口恶气,很多媒体人、公众阅之都感到痛快!

  不过,笔者阅读了韩某对此事描述的一文后的第一反应是当事女媒体同仁所写的:“晚点2分钟”与“晚到至少5分钟赵白鸽则被送进登机口,飞机多等近半个小时”违反了机场“办理登机”(check in)与“起飞”( aircraft take off)的常识,所以,在4月11日写了《国航应先给媒体从业者科普登机手续基本常识》(http://politics.gmw.cn/2014-04/11/content_10970624.htm  ),原本是投给了百度百家,希望作为NASDAQ上市公司的独家、原创作品栏目,特别是获得国务院颁发的新闻(转载)许可证网站,发表韩先生《我为何曝光红十字会副会长特权登机》一文,有不同作者观点作为补充,可惜百度百家编辑拒绝了采用拙文,最后只好在光明网上登载。此事的真相其实很简单:赵白鸽是在登机前一天半己经提前办理好登机(check in)手续,她只是拿身份证到柜台拿过安检的登机卡(Boarding card)过安检,而某都市报首席记者韩某那位女同事因为超过了中国机场规定的必须提前30分钟到机场柜台机场“办理登机”(check in)手续,这时电脑已经关闭。她并不知道赵白鸽进到机仓时,飞机仓门还有一段时间才关门,因为未到起飞时间。

  本人跟踪、调查了这件事的网络演化过程,发现它与某都市报当事女同行描述时的情绪激动(南昌机场已经把当时录相送到北京国航总部)有关,而韩某《我为何曝光红十字会副会长特权登机》一文的出发点是伸张正义,但是却忘了机场登机手续基本常识在他的女同事描述上的漏洞。

  第二件事发生在4月21日,涉及因转发幼童街头小便父母与港人发生冲突的微博并附加了被警方证实不符合事实的信息,知名媒体人某女士遭到网友的吐槽和指责,许多网友要求其向幼童一家道歉。不久前,某女士回应了转发微博一事称自己对舆情很不敏感。她说,“我可能是对舆情很不敏感,因为我在转发这个视频的时候,当时只是本着很简单的一个想法,就是说大家如果要谈论这件事情的话,那你对这个事情的前前后后应该有点了解,既然香港媒体已经报道过(就转发出来)。”

  4月24日的“舆情观涛”在《某女士,你说不懂舆情就能搪塞过去吗》一文中最后认为:从网络上的言论看,一边是两岸网友为这事争吵,同时也有不少理性的网友,从媒体人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角度,对某女士提出了中肯的批评。网络时代,舆论和舆情紧密相连,互为推演,作为著名媒体人,说自己不懂舆情,说明网络舆情的属性和传播属性有本质差异,说明某女士这个知名的公众人物,在媒体机构也是一定级别的媒体管理者,也应该考虑学习一下网络舆情管理的知识和操作,才不至于出现报道"文明的冲突"挑起两岸网友情绪波动和对立的不和谐舆情。

  第三件事发生在4月23日17时微信公号:旧闻评论发布的《雅安不是延安》一文(作者宋先生是某都市报前资深评论员),这位知名媒体人在芦山420地震一周年时,以罗列Top 10 基金会中心网公布了各家基金会在芦山地震中的受款排名,得出了“从接受捐赠的排行榜看,壹基金与扶贫基金会位列前一二名,红会位列第九。这个名次上的差别,代表了非常大的数额悬殊,壹基金筹款筹物3.8亿元,而红会只有2822万元。十几倍的差距非常刺眼,这种官办慈善与民间公益的天壤之别,会决定许多微妙的变化。”以及“因为红会郭美美事件对公益事业所造成的创伤,却也是有目共睹”、“壹基金作为商办与民办结合的突出代表脱颖而出,而以去政治化与去行政化为改革依据的扶贫基金会,也是其中的佼佼者。”“在这个转型过程中,既有慈善组织向公益机构的转型,也有官办向商办民办的转型。前者诸如扶贫基金,后者诸如壹基金。但这种转型的微妙处境,往往会被简单化地归因或论断。其中之一,就是以一种零和的思路去看待转型,进而带来心结,制造魔障。”“就将壹基金视作红会的对手,展现了对公益与事实的隔阂。”“壹基金的崛起与红会的式微”、“实际上,壹基金的新兴,并非建立在红会的腐朽之上。”

  由于本人近10个月来一直跟踪四川雅安芦山420地震的灾后重建工作报道,看到一个知名媒体人以“基金会中心网公布”上的数字称“壹基金与扶贫基金会位列前一二名,红会(只有2822万元)位列第九”这个名次时,确实也感到“非常刺眼”,查了光明网记者4月23日9时09分发自成都的《红会副会长谈创新捐赠模式:红会要有互联网思维》(http://politics.gmw.cn/2014-04/23/content_11110850.htm )列举了“芦山地震红会已接受捐赠款物共计12.02亿元”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统筹4.20芦山地震社会捐款6.22亿元,用于援建雅安灾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共254个”详情,本人真不明白,从网络上举手能搜索到一大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雅安地震中的救灾捐赠数据,这位知名媒体人为何还要在得出“数字排名结论”之后,大赞壹基金之美并继续以“红会郭美美事件”(法院公布的秦火火案件判决书已经澄清郭美美与红会无关)抨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工作?如果借用宋先生《雅安不是延安》一文文气,本人认为应该改为《红会不是红基会》。

  这三件事其实都是诸子百家中的名家公孙龙“白马非马”的“公知常识”(法律述语:公众熟知常识,不是“公知+常识”)。

  “白马非马”讲的是所谓“名”(概念)和“实”(存在)的逻辑关系问题,即一个命题中主语和述语的矛盾对立的方面,看到了一般和个别的差别。但是由于仅仅停留在这一点上,并且把这一方面片面地夸大,因而否认了一般和个别的统一的方面,相互联系的方面。按着他的理论,既然一般和个别是相互对立的,一般也可以脱离个别而存在,一般可以不必包括个别,个别也可以不必列入一般。这就是公孙龙所说的“故可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白马论》)。这样,就割裂了一个命题中主语和述语的联系。从这种形而上学的思想出发,势必将一般看成是独立自存的实体,其结果导致了客观唯心主义。“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本来是从对于辩证法的一定的认识出发的,可是,结果转化为辩证法的对立面。(见百度百科汉语成语“白马非马”词条)。(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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