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公益对话(1)公募基金能够想募捐就叫大家捐钱吗

sz1961sy 发表于 2014/6/2 11:09: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最近两个月,中国公益慈善机构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其中,又以质疑“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最为多。为此,有媒体近期不断地为它做“正益论”。只是,质疑者越来越较真,双方谁也没有相让的意思。而质疑从捐款的使用,逐步引深到捐款行为,或者说募捐行为本身。这个问题的核心涉及到中国公益慈善机构的健康发展问题,值得我们去反思与检讨。

      笔者一直跟踪中国、美国的NGO(非政府组织,也叫NPO),这几年也同“公益商业化”的一些创意团队交流过、拜读了不少近几年一些被称为“公益大佬”、或者中国公益慈善“顶层设计”权威的大作,发现这中间的一些问题似乎没有让公众明白:中国公益慈善机构应该怎么样工作才叫做“有规有矩”?

      举一个近期很受公益报道关注的“为爱奔跑 RUN FOR LOVE(赛事活动)”为例。百度百科“为爱奔跑”词条(节选)是这么写的:

百度百科“为爱奔跑”词条

     为爱奔跑赛事由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于2009年发起,此后几年一直在盐田区大梅沙一带举办。自2011年开始,为爱奔跑活动与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联姻,为爱奔跑作为壹基金公益慈善教育的支持项目。为爱奔跑·壹基金2012深圳(盐田)山地马拉松赛所募集善款将用于壹基金牵手孤儿项目。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是为爱奔跑系列赛事的专业管理机构,首届“为爱奔跑”深圳(盐田)山地马拉松比赛于2009年12月20日成功举办。将体育与公益深入结合,通过全民参与挑战自我的方式实现个人或团体的爱心奉献,打造一项慈善和健康相结合的大型公益主题赛事。以后在每年12月的第三个周末举行。(出处:http://baike.baidu.com/view/4915829.htm

浙江在线记者孙传福 《为爱奔跑·宁波马拉松赛落幕 》一文报道

       2014年6月1日浙江在线记者 孙传福在 《为爱奔跑·宁波马拉松赛落幕 壹基金秘书长杨鹏称有些质疑者是坏人》一文报道中提到:“活动现场华润怡宝红牛、捷王绞盘等相关赞助企业的宣传横幅随处可见,华润怡宝一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确实是此次为爱奔跑?宁波马拉松赛的赞助商,这次矿泉水我们提供了10000多瓶,据我所知,公司除了赞助矿泉水外,没有赞助资金。至于线上线下有多少赞助企业参与了此次活动?最终筹集了多少善款和物资数量?目前,组委会还没有给予答复,只是表示说,会等到活动结束后统一公布。”(出处:http://nb.zjol.com.cn/system/2014/06/01/020057048.shtml

【壹基金秘书长杨鹏:有些质疑者是坏人】


       从“为爱奔跑”(赛事活动)介绍看,这是一个很好的大型公益主题赛事。但是,当人们习惯性用“壹基金”这个名称称呼“为爱奔跑”(赛事活动)它背后的支持机构时,似乎已经忘记了“壹基金”这个名称己经有过三个不同名称:“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及“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而这三个不同名字的变化,意味着名称“壹基金”背后的公权与私权(授权)变化。具体点说:

      “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是中国红十字会下面一个非独立的公募基金,它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的规范做事,不过,这是一个可以在中国全国范围内举行募捐活动的公募基金。
     “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是以私募基金会的形式注册成立。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不允许公开向公众募集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
     “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是2010年12月3日在深圳市民政局正式注册成立的公募基金,拥有独立从事区域公募活动的资格。

        “壹基金”这三次变化带来的是全国公募公权与区域性公募权(授权)的变化,,估计很少有人从中国己经出版的NGO或者NPO专著中找到答案。而本人查过网上材料,也没有一位中国公益慈善专家作过分析。因为它涉及到我国现行的一些法规条例,例如:

      2012年5月7日中新网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所发的《民政部:“壹基金”公开募捐只能在深圳进行》报道讲到:在当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就公益慈善事业创新与发展等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关于“壹基金”的作用范围,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指出,作为在深圳登记的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活动的基金会,公开募捐只能在深圳范围内进行,但是接受社会捐赠不受地域限制。 关于“壹基金”的作用范围,李立国认为,一是作为在深圳登记的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活动的基金会,公开募捐只能在深圳范围内进行,但是接受社会捐赠不受地域限制。二是既支持深圳民政部门为“壹基金”提供直接登记,也支持“壹基金”更好的发展,不仅在深圳慈善事业发展中发挥好骨干作用,也期望他们对全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产生良好的影响和越来越大的作用。此外,关于“两个一体化”直接登记方式实行中有没有比例和数量限制的问题,李立国表示,“我可以坦诚地、公开地说,只看条件,没有限制。”(出处:http://www.chinanews.com/gn/2012/05-07/3869246.shtml

     显然,公众从上述的信息可以有一个基本的公益慈善募捐知识,其中有三点很重要:


     第一就是它必须是公募基金(Public Fund,公益基金没有私募基金这个概念,它分为“非公募基金”、“地区性公募基金”和“全国性公募基金”),如果它属于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活动的基金会,公开募捐只能在限定范围内进行,但是接受社会捐赠不受地域限制。它获得批准的章程业务范围决定它募捐用途,即它的法定的业务范围。


     第二就是它的每次募捐的项目,例如地震级别有多大,因为震情是不一样的,不能不管什么样的情况都跑出来讲要展开大规模的社会大募捐。否则就涉嫌违反或干预《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及《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有关规定。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就是钱募捐以后怎么用?把募捐到的钱用好是考核一个公募基金运营捐赠人善款的能力表现。

     以上用一个例子,同大家分享本人近期学习、跟踪中国公益慈善机构有关材料的一点收获。从以上分析看,壹基金的“为爱奔跑”到了深圳以外地区公开募捐是涉嫌违法,建议有关专家做进一步解读。(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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