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红会与红监会(1)中国红十字会与红监会很纠结

sz1961sy 发表于 2013/6/15 21:37: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2013年6月14日,百度新闻(http://news.baidu.com)的热搜词“国内”部分有三个比较特别,一个是“社监委与红会撇关系”、一个是“没必要重查郭美美”,另一个是“批准转基因大豆” (http://news.baidu.com/n?cmd=1&class=reci#2) ,

 2013年6月14日,百度新闻(http://news.baidu.com)的热搜词

     其中,“社监委与红会撇关系”和“没必要重查郭美美”讲的是同一件事,即“社会监督委员会2013年度中期会议新闻发布会”。它的新闻通稿内容如下:

    2013年6月14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2013年度中期会议新闻发布会现场(沈阳 摄影)


 
      2013年6月9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监委”)召开了2013年中期会议,讨论了社监委上半年工作报告和下半年工作计划,通报和审议了重要事项。
      一、社监委2013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社监委自2012年12月7日成立以来,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注重完善自身制度建设。社监委自成立以来,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努力做到运行的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制定了《中国红十字会社监委章程》,二是制定了《中国红十字会社监委信息发布制度》和《中国红十字会社监委调查活动细则》,三是还研究起草了《中国红十字会社监委委员守则》等四项制度,也在本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
      第二、积极开展日常监督和业务咨询。据初步统计,委员受邀或主动参与红十字会的各项活动达100多人次,包括推进综合改革、完善法律体系、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体系、公众投诉体系、建立项目评估体系、开展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工作,为红十字会的工作和改革发展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第三、努力履行监督职责。社监委通过不同方式及途径,收集和反馈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了一系列的监督工作,主要包括:“违规购买别墅事件”、“成都捐款箱发霉事件”等,针对红十字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比如“成都捐款箱发霉事件”,针对社监委的建议,总会于2013年3月出台了《中国红十字会募捐箱管理细则》。
      第四、对红十字会芦山地震抗震救灾工作进行监督。一是5月2日召开临时会议,讨论芦山地震救灾款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问题,对红十字会做好地震救灾款物的管理提出了明确的建议。二是对总会2000万救灾物资紧急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安排委员参加了项目的启动仪,见证了项目的开标和评标过程。三是针对网络上关于红十字会救灾工作的质疑和投诉,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回复调查结果。
      二、社监委201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3年下半年重点开展三项工作:
      (一)根据这次会议形成的共识,完善社监委的定位和职责,发挥各位委员的专业长处,构筑社会与红会公益运行管理机制之间的专业桥梁。
      (二)对红会芦山地震接受的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的战略规划、重大项目、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和系统独立的评估。
      (三)对红会开展的“博爱家园”项目进行监督,推动建立科学的独立项目评估体系。
      三、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
      1、讨论关于“郭美美事件”的议题
      社监委认为,鉴于“郭美美事件”的调查,有关部门的联合调查组已做出调查结论并于2012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布。
      会议通过表决决定,社监委建议红十字会协调相关部门,对于新发现的关于“郭美美事件”的证据进行调查。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新的证据。
      2、审议通过了几项制度性文件
      社监委认为,根据上半年的实际工作运行情况,社监委还必须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年中定期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志愿者招募和使用办法》、《委员守则》、《微博管理办法》、《秘书处工作细则》等制度性文件。
      四、关于委员与红十字会关系
      针对有网友质疑社监委委员与红十字会存在关联关系,会议对委员的行为准则也进行了讨论。
      1、据红十字会介绍,在社监委成立时,红十字会在委员的选择上,主要从专业背景、社会公信力、热心公益等方面考量,同时考虑了不同专业人员的协同匹配,包括法律、财务、医学、传播、社会管理、救援等领域的专业人士。
      2、有的委员原来参加过红十字会的课题研究或者为红十字会提供咨询服务,绝大部分在担任委员时这些课题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已经结束。
      因为他们关注红十字会的工作,支持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愿意为红十字会的改革发展志愿贡献时间和智慧,以及他们在相关行业内的影响力,红十字会才邀请这些专业人士担任委员。
      3、在担任委员期间,委员所有的工作都是志愿服务性质的,不获取任何报酬。鉴于社会公众对于可能涉及的利益关联的敏感性,本次讨论通过的《委员守则》也明确规定“社监委委员在担任委员期间及离任一年内,不得承担或参与红十字会委托的项目,不得为红十字会提供有偿服务。”
      五、讨论信息发布的问题
      社监委讨论认为,新闻媒体是与社会监督委员会一起做好监督工作的共同力量,社监委应进一步加强和媒体的沟通交流,用更公开和更透明来回应社会的质疑。
      社监委决定:
      1、社监委新闻发言人制度调整为黄伟民秘书长牵头协调,并根据信息发布的相关需要,组织所分管事务的其他委员参加新闻发布沟通活动。
      2、社会监督委员会应根据社会公众和媒体的要求,加大沟通频率,不定期召开信息发布会,就公众和媒体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争取得到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2013年6月14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大门口(沈阳 摄影)

     任何一位稍为了解中国红十字会社会这家“百年老店”(中国红十字会1904年成立 见:http://www.redcross.org.cn/hhzh/zh/hsigk/)的人都可以从上面的新闻通稿内容中发现中国红十字会与红监会很纠结!

 

 参加2013年6月14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2013年度中期会议新闻发布会(沈阳 摄影)

    本人作为参加6月14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新闻发布会的媒体人之一,觉得这个会让人理解“百年红会”在新时期的困境,其中与这个社监委的出现之后半年来的一些表现不无关系。

    为此,开始写这个系列,希望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的困局及红监会的尴尬现状有所了解,同时,也从NGO竞争角度,给“百年红会”“冰冻三尺”的现状更多的谅解。

    沈阳(sz1961sy)
   23:28 2013-6-15  写于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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